六安市金安区出台全省首个县级农业节水评定办法
让农业节水量“看得见、算得清”
近日,金安区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正式印发《金安区农业节水评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是全省首个县级层面出台的农业节水专项评定规范性文件,标志农业节水成效认定迈入标准化、规范化轨道,为灌区合同节水管理、农业用水权收储交易、节水奖励落地实施筑牢制度支撑。
长期以来,农业节水量如何核算、节水成效如何认定,是制约农业水权流转、节水激励政策兑现的堵点难点。此次出台的《办法》立足金安区灌区发展实际,明确农业节水评定对象为持有农业用水权证、享有用水指标的各类经营主体,清晰界定评定原则、实施主体、操作流程、资料清单、评分标准,构建申报准备—现场核查—评估认定—结果公示全链条工作机制。今年以来,金安区按照《办法》已完成32个村农业节水评定。
下一步,我市将以《办法》实施为契机,持续深化农业用水权改革,积极推广合同节水模式,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主动实施工程节水、技术节水、管理节水,推动节约水量规范流转,充分激活水资源资产价值,助力灌区水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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