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下达我市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130万元,专项用于舒城县、金寨县、霍山县的水毁工程修复,为补齐防洪减灾基础设施短板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一步,我局将扎实开展防洪安全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加快实施完成水毁工程修复重建任务,确保水库、水电站、堤防、护岸、涵闸泵站等已建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有效发挥防洪保安作用,保障农田灌溉与群众涉水安全。
同时严格遵循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强化绩效监管,切实发挥中央水利救灾资金效益,筑牢水安全保障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