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用水权改革典型案例之三:
农业用水权基准价落地 让每一方水都“有价可循”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6-02-28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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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用水权基准价落地

让每一方水都“有价可循”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农业用水权基准价机制创新实践


【摘  要】六安市金安区以国家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农业用水权市场化配置新路径。围绕水权交易单价偏低、区域成本差异显著、市场交易无序等突出问题,系统构建“基础成本—差异化系数—生态补偿”三维一体的农业用水权基准价模型,提出“政府指导价+市场协商价”双层定价体系,探索制定分阶段动态调整实施方案,实现了供水全过程成本的科学核算和区域差异的量化表达,有效破解了农业用水权定价难、交易活力不足等长期问题,为构建公平、高效、可持续的水权市场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金安经验”。

【关键词】农业用水权;基准价机制;完全成本法;差异化定价;生态补偿价

【引  言】在水资源刚性约束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双重压力下,科学合理的农业用水权定价机制成为深化水价与水权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金安区紧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与用水权制度建设总体部署,依托2024—2025年水权改革试点实践与灌区运行监测数据,通过全过程成本核算、差异化定价系数设计和生态补偿价嵌入,金安区形成了以“政府设锚、市场定价、动态调整、数字赋能”为特征的创新体系,为农业用水权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样本。本案例聚焦该机制的形成过程与实际成效,系统总结其在基准价模型构建、交易机制完善、数字化支撑与生态价值实现等方面的创新做法,提炼对其他地区推进农业用水权市场化改革的经验启示。


一、背景情况

2024年,金安区被列入全国深化农业用水权改革“双试点”地区,实施农业水权水价改革,构建了“六项机制”“七个办法”政策框架,覆盖水权分配、水价核定、计量收费、节水激励等全流程。尽管改革初见成效,但仍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水权交易单价偏低。农业用水权收储价长期固定为0.04元/m3,而市场化交易价格可达0.14元/m3,价差明显,缺乏科学锚定。

二是片区差异显著。受工程设施状况、地势条件、水源距离及灌溉模式等多重因素影响,不同乡镇用水条件和成本差异明显,统一定价标准难以兼顾公平、公正与可持续性。

三是水权市场交易无序。现阶段农业用水权交易渠道较为单一,政府主导交易占比高,农户间自主交易有限,市场价格形成缺乏透明性和活跃度,尚未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机制。

针对上述问题,金安区以用水权基准价为突破口,探索建立科学合理、可持续的农业用水权价格体系。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构建全过程成本核算体系,科学厘清“水价本底”

金安区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原则,构建涵盖骨干工程与末级渠系的全过程供水成本核算框架。通过分解运行维护、管理、折旧及收益等关键成本要素,细化核算至渠系、泵站、放水口门等基础设施层面。测算结果显示,骨干工程运行维护费约1651万元,末级渠系运行维护费723万元,管理费用455万元,固定资产折旧300万元,准许收益492万元,全过程供水基础成本合计3621万元。按计量端售水量18067万m3折算,终端基础水价为0.201元/m3。该体系实现了农业用水成本核算的系统化、精细化,为政策定价与成本透明化提供了定量支撑。

(二)创新“(完全成本价+生态补偿价)×差异化系数”的综合定价模型

为有效解决区域间供水成本差异、强化水资源生态价值体现,金安区构建了“(完全成本价+生态补偿价)×差异化系数”三位一体的综合定价模型,实现了成本约束、生态激励与区域公平的统一。在前述系统核算取、输、配、灌全过程的真实供水成本(0.201元/m3)基础上,将灌区农业用水生态保护成本纳入核算,设定生态补偿价约0.017元/m3,推动水价从单一经济成本向“经济+生态”价值转变。最后,通过层次分析法与德尔菲法,对渠道状况、输水能耗、灌溉效率、管护水平、水源条件和作物结构六大因素进行赋权评分,将全区划分为高成本、中成本、低成本三类片区,设定差异化调节系数,高、中、低成本片区系数分别为1.10、1.05和1.00,对应水价为0.218、0.228和0.238元/m3。该模型与全过程成本核算体系紧密衔接,为分阶段定价及后续市场化调整奠定了基础。

(三)执行农业用水权基准价分阶段定价方案

为确保农业水价改革平稳落地,金安区在“(完全成本价+生态补偿价)×差异化系数”综合定价模型基础上,制定分阶段实施方案,稳步实现由政策调控向市场化定价的过渡。近期阶段以制度衔接和农户承受力为重点,阶段性维持现行政府回购价和内部交易价0.04元/m3,确保价格平稳过渡和生产稳定。中期阶段逐步剔除补贴因素,价格核算口径限定在取水口环节,仅涵盖骨干工程运行成本(0.132元/m3)和生态补偿费用(0.017元/m3);通过差异化系数(1.10、1.05和1.00)反映不同片区的供水条件与用水效率,实现价格结构优化和水资源配置合理化。远期阶段将价格核算范围延伸至末级渠系运行与管护环节(0.201元/m3),同步纳入生态补偿费用(0.017元/m3)并持续执行差异化系数机制(1.10、1.05和1.00),形成覆盖全过程的全成本市场化定价体系。

(四)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的运行机制

为健全农业用水权价格形成与运行机制,金安区坚持“政府有为、市场有效”原则,统筹构建“政府定锚、市场调节、平台支撑、公开监管”的运行体系。由区发改委、水务局联合制定农业用水权基准价,报市级备案后实施动态管理,既为政府回购提供价格依据,又为市场交易提供参考区间。在此基础上,鼓励交易主体在基准价一定幅度内自主协商定价,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依托全国水权交易系统,实现分配、登记、交易、结算全流程线上办理,交易信息实时公开、过程可追溯、结果可核查。通过完善制度设计与数字化支撑,金安区有效形成了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运行格局,推动农业用水权从行政分配向市场化配置稳步转变。

三、经验启示

(一)以“全成本核算”为基础,科学反映水资源真实价值

金安区的实践表明,构建科学的水价体系,首要前提是全面厘清供水全过程的真实成本。传统农业水价核算往往只计入骨干工程运行费用,忽视了末级渠系输配、能耗及管护等隐性环节,导致水价长期偏低、调价缺乏依据。金安区通过建立统一的成本核算模型,将“取—输—配—灌”全过程成本纳入核算体系,形成可量化、可追溯的基础价格,既为政府定价提供了科学依据,也为后续市场交易奠定了公正底价。

(二)以“差异化系数”为核心,兼顾公平与效率

金安区在统一基准价的基础上引入差异化系数,是平衡公平与效率的重要创新。通过多指标量化评价,将区域差异转化为定量的价格调整系数,使水价更契合不同片区的供水条件与作物结构。实践表明,差异化系数的科学设计不仅提升了水价的精准性,也增强了农户的接受度。低成本区水价稳定,保障农户利益;高成本区水价略升,形成节水激励,实现了“合理分担、差别引导”的双重目标。该机制对其他地区具有借鉴意义——水价改革不应追求“一刀切”的统一,而应基于空间异质性实施“分区定价、分类调控”,以差异化手段实现整体优化。

(三)以“生态补偿”纳入价格机制,实现节水与生态双赢

金安区将生态补偿价纳入农业用水权基准价,是农业水价体系从“经济导向”向“生态导向”转型的重要标志。通过测算农业灌溉对下游生态流量和水环境修复的影响,将部分成本转化为生态补偿单价,不仅体现了水资源的生态价值,也为节水行为建立了正向激励机制。实践表明,生态补偿价的引入有助于推动农业灌溉方式转变,引导农户主动采用节水技术、优化作物结构,实现“节水得收益、生态有回报”的良性循环。这一经验说明,未来农业用水权价格体系应从单一经济成本走向“经济—生态”双重核算,通过制度化补偿机制促进生态系统整体健康。

(四)以“分阶段推进”为路径,稳妥实现制度平稳过渡

农业用水权定价改革涉及面广、影响深,若一步到位易引发价格冲击与政策风险。金安区将改革划分为近期、中期、远期三个阶段,既注重衔接现行制度、稳定农户预期,又为后续市场化机制逐步落地创造条件。通过“过渡—调整—深化”的渐进式推进,成功实现了从政府主导向市场导向的平稳转变。这一经验表明,水价改革必须遵循“渐进实施、动态校正”的原则,在不同阶段匹配相应的政策工具与管理重点:前期以保障可承受性为主,中期以结构优化为重,后期以市场机制完善为核心。只有在制度衔接和节奏把控上做到“有序推进”,才能实现农业水价从行政管理向市场配置的顺利演进。

(五)以“政府设锚+市场调节”为方向,激活交易市场

金安区通过“政府定锚、市场定价”的双层运行机制,实现了价格稳定与交易活力的平衡。政府制定基准价并动态调整,为市场提供透明、公正的价格参考;交易主体则可在合理区间内自主议价,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同时,依托数字化平台实现确权、交易、结算全流程线上管理,提升了交易效率与监管透明度。实践表明,该机制既防止了市场价格无序波动,又激发了农户和社会资本参与交易的积极性。对其他地区而言,农业用水权市场化改革应坚持“政府有为、市场有效”,通过制度设计明确价格锚点,辅以数字化监管手段,构建规范、有序、可持续的水权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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