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顺利完成2024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根据市财政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完成了2024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本次绩效评价由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年度总体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三方面组成。涵盖了重点项目建设、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河湖长制管理、城区防洪工程建设、水旱灾害防御等专项业务支出。按照相关要求,我局将2024年局本级和二级单位基本支出、24个项目支出全部纳入绩效自评范围,共涉及资金119686.23万元。真正实现绩效目标“应编尽编”,绩效自评“应评尽评”。
本次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增强我部门绩效管理意识,强化绩效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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