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水利局发布时间:2024-06-14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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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水办质安〔202436

 

各县区水利(水务)局:

根据《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2—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水建设〔202322号)要求,20235月,我局印发了《六安市2023年度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综合去年工作进展情况和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实际,现决定开展六安市2024-2025年度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坚持问题导向,落实质量责任,强化质量监管,推动解决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不断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水平。

(二)行动目标

    按照水利部和水利厅的统一部署,在2025年底,通过进一步落实质量责任、加强质量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强化数字赋能、营造质量文化氛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使全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能力显著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水平明显提升。

二、主要工作任务和举措

(一)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责任

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责任单位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水监督〔2021335号),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度,项目法人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将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工程开工后,应当在施工现场明显部位设立质量责任公示牌。工程竣工验收后,设立永久性标志,载明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

(二)大力推进质量管理标准化

深入学习应用《安徽省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工作标准化手册》《安徽省水利建设质量管理标准化手册》《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标准化手册》等标准化手册,不断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水平。

(三)强化施工全过程质量管理

项目法人和工程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工程质量管理要求和合同约定,配备相应质量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人员到岗履职;加强原材料、中间产品及工程实体质量施工自检、监理平检和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确保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实体质量合格;强化混凝土配合比、基础处理、防渗截渗等关键工程参数确定和执行;强化单元(工序)检验与评定管理,规范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联合检查验收,留存隐蔽工程影像等资料,加强主要金属结构和设备出场验收管理。

(四)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聚焦当前水利工程建设存在的突出质量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内的水利工程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大力整治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未按设计和技术标准施工、不严格执行质量检验和验收程序、工程建设资料不真实、质量问题整改不彻底等在历次稽查、巡查、监督检查中暴露的突出性问题。对检查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落实台账,逐项销号,实现闭环管理,做到检查一次、整改一次、总结一次、提高一次,切实规范相关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提升工程实体质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行动,做好动员部署,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处理,对相关单位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决定信息,依照有关规定记入其信用记录。

(三)及时报送成果。市水利局将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成效纳入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分体系。请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于20242025年年底前分别报送年度质量提升工作总结报告。   

 

 

六安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46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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