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六安市取水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运维管理办法》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水利局发布时间:2023-09-11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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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202366

 

各县(区)水利(水务)局:

为规范全市取水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运维管理,根据《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以及安徽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要求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六安市取水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运维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六安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3911     

 

六安市取水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运维

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全市取水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运维管理,根据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以及安徽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要求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境内取水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运维管理。取水在线监控系统包括计量设施、远传设备、软件平台、物联网卡等软硬件设施。

第三条 取水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和运维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技术标准

第四条 取水在线监控数据应落实一数一源原则,在线监测数据、水资源费征收水量、用水调查统计系统填报数据、年度取水总结、取水户用水台账数据协调一致涉及国家秘密的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有关规定执行

 取水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运维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六安市水利局负责全市取水在线监控系统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工作

各县区水利(水务)局负责本辖区内取水在线监控系统(除计量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健全取水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非农取水口计量设施全覆盖,年取用地表水大于(含)5万立方米或地下水大于(含)3万立方米的非农业取水户、设计灌溉面积5万亩以上的中型灌区实现取水在线监测全覆盖,并将数据接入安徽省水资源实时监测与管理系统。

(二)负责研究制定辖区内取水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运维管理工作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取水在线监控系统管护。对于省、市建设的在线监测系统,由县区负责管理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逐日对取水在线监测平台进行查看,每月对现场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巡查台账,对于设备或数据异常的,查明原因及时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年设备故障率不高于5%

四)因注销或损坏等原因不再使用的监控设备,要按照固定资产相关管理办法移交原建设部门进行处置不可以私自拆卸或挪作他用

(五)负责督促取用水户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安装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计量设施并定期校验。

第六条 取用水户应当依照国家技术标准安装计量设施,定期校验,确保计量设施正常运行。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取水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运行维护和升级改造

第七条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申报取水在线监控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经费预算;对当年新发证的取水户,应制定计划,及时完成建设。

 因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管护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取水在线监控站点设备丢失、人为损害等情形的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九条 取用水户有故意断电、拆除、损毁取水监控设施等行为,致使取水计量设施不能正常工作的,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条 各县区取水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和运维管理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六安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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