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开展全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省水利厅网站 发布时间:2025-08-22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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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水利部公告废止《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相关文件。水利部监督司发布《关于停止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公告》,农村水利水电司发布《关于停止开展小型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公告》,停止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

经研究,安徽省水利厅决定停止开展全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不再受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期满延期申请,同步废止《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的通知》(皖水建函〔2014〕577号)、《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皖水建函〔2015〕1306号)、《安徽省水利厅关于组建安徽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专家库的通知》(皖水建函〔2018〕1229号)、《安徽省水利厅关于推进小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水监督函〔2022〕369号)和《安徽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水监督函〔2024〕279号)等6份文件。

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各级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持续改进,强化风险管理和过程控制,推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落地见效,提高全省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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