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小流域水土保持价值核算评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6-06-22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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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LAZS-20260602

二、项目名称:2026年小流域水土保持价值核算评估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

成交金额:壹拾叁万叁仟元整(小写:133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称:2026 年小流域水土保持价值核算评估项目

服务范围: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年10月底。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梅山路与皋城路交叉口发展大厦二楼,联系电话:0564-33220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水利局

地 址:六安市皖西大道 1513 号

联系方式:0564-3339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六安中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梅山路与皋城路交叉口发展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564-3322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0564-3322007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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