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淠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市水利局拟对淠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6年淠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
2.项目内容:2026年7月、11月,分别对六安市一水厂、二水厂、东城水厂、新城水厂和大公堰等5处水源地开展2次常规水质检测,每处水源地检测29项指标,对于存在异常的不合格指标要复检一次
3.项目预算:1.4万元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6.评审办法:一轮报价,合理最低价中标
7.付款方式:提交水质检测结果报告后一次性付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CMA资质及排查性指标检测能力;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就以上服务内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函包含采样、检测、报告出具、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
2.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超出预算的报价无效
3.报价文件须包含:报价单(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CMA证书及附表复印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等
4.报价文件应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四、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地点和联系人
1.时间:2026年6月4日12:00前
2.地点:六安市金安区皖西大道1513号市水利局1109室
3.联系方式:魏 锋 0564-3339175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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