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埠河治理工程(六安市实施部分)补充设计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情况的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建管处 发布时间:2025-08-15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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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杭埠河治理工程(六安实施部分)补充设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杭埠河治理工程(六安实施部分)补充设计项目

建设单位:六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建设地点:六安市金安区、舒城县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陆  健

联系电话:0564-3339175

电子邮箱:1012385534@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杭埠河治理工程(六安市实施部分)补充设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本).pdf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杭埠河竣工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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