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第14项)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06-16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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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14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14项:全省有75个县(市、区)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未按照《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要求编制节约用水专业规划

二、整改实施主体

相关县(市、区)水利部门

三、重点措施

落实《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按照条例要求完成节约用水专项规划编制。

四、目标任务

完成县(市、区)节约用水专业规划编制

五、完成时限

2025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我市各县(区)均按照《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要求完成节约用水专项规划编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616日至2025627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水利厅节水调水处反映。监督电话:0551-62128115,电子邮箱:ahsjsds@163.com

 

202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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