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淠河总干渠东部新城段水利收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淠河总干渠东部新城段水利收尾工程于2025年1月10日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将有关验收材料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淠河总干渠东部新城段水利收尾工程
建设单位:六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现场管理机构:淠河总干渠东部新城段水利收尾工程建设管理处
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经济开发区
公示内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2月20日)
联 系 人:胡工
联系电话:0564-3339115
电子邮箱:742675984@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邮件等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淠河总干渠东部新城段水利收尾工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pdf
淠河总干渠东部新城段水利收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淠河总干渠东部新城段水利收尾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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