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埠河治理工程(六安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杭埠河治理工程(六安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杭埠河治理工程(六安段)
建设单位:六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建设地点:六安市金安区、舒城县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陆健
联系电话:0564-3339175
电子邮箱:1012385534@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杭埠河治理工程(六安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2、杭埠河治理工程(六安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3、其他需说明事项
1杭埠河治理工程验收调查报告-公示稿.pdf
2杭埠河治理工程(六安段)竣工环保验收意见.pdf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2024年12月25日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