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问题整改及汛后维修养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河湖处 发布时间:2024-12-06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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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AHZQ-F-20241129

    二、项目名称:2024年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问题整改及汛后维修养护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明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裕安区解放南路恒生阳光城68-A栋1506-1507室

成交金额:壹拾陆万陆仟叁佰元整(小写:1663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称:2024年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问题整改及汛后维修养护

服务范围: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要求: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12月15日前完成全部内容并组织验收;成交供应商每延期一天,采购人从成交供应商结算工程款中扣除未完成工程量的1%/每天。

服务标准: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水利局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皖西大道1513号

联系方式:0564-3371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振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长安南路与梅山路交叉口东250米银波大厦16楼

联系方式:0564-3213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0564-3213011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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