淠河流域水利综合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规计科 发布时间:2023-03-08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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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对淠河流域水利综合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淠河流域水利综合规划(2021~2035)

规划范围:淠河流域涉及六安市全境、淮南市寿县及安庆岳西县部分地区,流域总面积6000km²。本次规划研究范围为淠河流域全境,规划范围包括淠河流域六安市境内县区(金安、裕安、金寨、霍邱、霍山),不包括淮南市寿县、安庆市岳西县。

规划总体布局:在现状流域治理体系的基础上,与淮河新阶段治理方案规划目标与战略部署相衔接,根据治理目标,进一步完善流域防洪除涝工程体系,构建安全可靠的防洪减灾体系;优化水资源配置,巩固供水保障体系,提高流域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水平;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构建绿色健康的河湖生态体系;建立健全流域综合管理体系,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全面推进具有“四预”功能的智慧流域体系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构建流域“一河、一渠、两圈、四库、多点”的现代化治理体系。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六安市水利局

联系人:汪主任

联系电话:0564-3336353

联系地址:六安市金安区皖西大道1513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3696542793、0551-65502933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号

电子邮箱:393504423@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环评单位接受规划环评委托后,分析《淠河流域水利综合规划(2021~2035)》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上层位规划、同层位规划、功能区划、“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和协调性。结合区域环境现状的初步调查结果,识别规划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在此基础上进行环境现状的分析、调查与评价,预测规划实施对区域生态、环境等的综合影响,从环境角度进行规划方案的综合论证。针对存在的环境不利影响,提出合理的规划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并制定监测和跟踪评价计划。

(二)工作内容:

1. 总则

2. 规划分析

3.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4.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 规划方案环境合理性论证与优化调整建议

7. 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8.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计划与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9. 公众参与和会商意见处理

10. 评价结论及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下载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意见表的提交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联系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实施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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