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杭埠河流域水利综合规划(2021~203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六安市杭埠河流域水利综合规划(2021~2035)”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规划简述
规划名称:六安市杭埠河流域水利综合规划(2021~2035)
规划年限:2021~2035年
规划区域:六安市境内的杭埠河流域
规划目标:以实现流域水利现代化为目标,健全“外挡内排,分区设防,蓄滞兼施,应对超标”的高标准防洪减灾网,构筑“新建开源,旧库挖潜,节约控制,高效利用”的高水平水源配置网,构建“生境重塑,保护为主,全线修复、重点建设”的高品质生态河湖网,建立“全面感知、严密可靠、协同共享、智慧决策”的高效率智慧水利网,形成与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涉水行业发展相协调的流域综合治理格局。
二、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六安市水利局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0564-3336353
电子邮箱:495147457@qq.com
通讯地址:六安市金安区皖西大道1513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安徽德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下载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出公众意见表的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上文所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途径参与到“六安市杭埠河流域水利综合规划”的公众参与工作中。
在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电子版公众意见表可发至项目建设单位电子邮箱,纸质版公众意见表可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至建设单位。
公众在发表意见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规划实施单位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