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长谈法治”系列报道⑤:叶集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叶集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6-09-02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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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长谈法治”系列报道之五


坚持法治兴水 赋能治水善治

——以高水平水利法治建设护航叶集水利高质量发展

叶集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尤如君


叶集地处江淮分水岭,毗邻大别山,史河、西汲河、沣河三条河流穿境而过,94座小型水库星罗棋布,水系复杂、沟渠纵横,治水任务繁重而艰巨。近年来,叶集区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治水重要论述,紧扣“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精准普法一体推进,以法治力量守护一域碧水、润泽一方百姓,在实践中形成了以下几点体会与思考。

一、依法行政,重在制度筑基

依法行政是水利履职的核心准则。我们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性位置,落实局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水利业务总体布局同步谋划部署。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法律顾问审核机制,将法治审核贯穿项目审批、工程建设、行业监管全过程。聚焦水资源管控、河湖管护、水土保持、河道采砂等重点领域,规范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构建起权责清晰、程序规范的依法行政体系。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面对跨乡镇水系多、毗邻县区水事往来频繁的现实,法治思维是破解跨界治理难题的“金钥匙”。我们持续完善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机制,深化“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联动,健全联防联控体系,以制度化夯实法治根基,让每一条河流都有人管、管得住。

二、严格执法,守住生态底线

水行政执法是防范水事乱象的关键抓手。河道采砂方面,坚持“全域禁采”,近3年累计巡查河道24597公里,出动执法人员1923人次,现场制止违规行为58次,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1起,行政处罚11人,扣押盗采车辆8辆,罚款及追缴违法所得7万余元。取用水监管和河湖“四乱”治理方面,排查用水单位141家,整改违规取水7家,关停违规取用地下水企业2家,全面复核并按时完成水利部及市级河湖遥感图斑问题整改,做到闭环管控。一组组数据背后,是法治力量的刚性彰显,是对水事乱象的零容忍。

针对基层执法力量薄弱、智能化不足等短板,我们坚持靶向补弱、实战练兵。常态化开展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和业务实训,提升案卷制作和现场处置能力;依托灌区智慧化改造和信息化监测手段,推动人工巡查与智能监测互补,稳步提升执法效率和精准度。

三、精准普法,让法治深入人心

普法为民是水利法治建设的落脚点。2026年是全市水利“九五”普法开局之年,我们牢固树立“管理即普法、执法即普法、服务即普法”理念,推动水法宣传从“单向传播”向“互动服务、场景赋能”转变。

紧盯“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法宣传月”“宪法日”等节点,常态化开展水法治宣传“五进”活动,深入乡镇、社区、田间地头、企业、校园,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节水诊断”公益普法,深入重点用水企业宣讲节水政策和惠企举措,助力合规经营、节水增效。同时,结合灌区改造、跨乡镇灌溉调度、小流域治理等民生工程,将普法融入建设全过程,针对灌溉用水矛盾、违规截水等常见问题开展以案释法,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用水制度,营造全民知法守规的良好氛围。

四、法治赋能,破解治理难题

法治的生命力在于破解发展难题、服务民生。基层水利直面群众生产生活,水事纠纷、用水矛盾、管护短板是常态难题。在叶集,红星、黄小支渠跨三镇灌溉用水矛盾一度突出、调度不规范,群众反映强烈。依据《农田水利条例》等法规,我们建立区级统筹、镇村联动的管护调度体系,规范轮灌制度、用水秩序和管护责任,依法整治私开缺口、违规截水、无序抢水等行为,以法治刚性保障上下游用水公平有序,切实化解基层纠纷。同时,统筹推进灌区智慧化改造、渠道清淤、提水设施建设,实现工程建管、用水调度闭环提质,以法治护航粮食安全和民生福祉。实践证明,只有把法治手段融入治理日常,才能从源头化解矛盾、从机制上保障公平。

五、久久为功,以法治之基筑水利之兴

回顾实践,法治既是有力的治理工具,更是深厚的治理智慧。在处理跨乡镇调水的复杂矛盾,在应对河湖管护的繁重任务、执法力量的现实短板,正是因为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才找到了破解路径。治水没有终点,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叶集区农业农村局将持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夯实依法行政根基,完善法治制度体系,打造专业化执法队伍;深化精准执法,紧盯河湖“四乱”、非法采砂、违规取水等领域,筑牢生态屏障;创新普法模式,深化法治为民办实事,推动水法深入人心;强化法治赋能,以高水平法治护航全区水利高质量发展,为全市水安全保障和水利现代化建设贡献叶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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