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检察蓝守护母亲河
“淠河312国道桥右岸有少许垃圾要及时清理。”“淠河部分河段背水坡发现群众种植蔬菜,必须清除恢复原貌。”……2月5日,裕安区人民检察院与裕安区河长办,对淠河裕安城南段开展联合巡河行动,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要求,以“检察蓝”守护一方 “河水清”,为辖区河流生态保驾护航。
巡河人员沿着六安人民的母亲河---淠河城南段开展巡河工作,重点核查河道面貌、水域整体状态及周边生态环境现状,排查是否存在向河道内倾倒垃圾、非法排放污水、违规开展养殖、乱垦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沿河岸逐段检查水面漂浮物清理情况及沿岸植被保护完好程度。巡查中发现淠河右岸312国道桥下游有少量生活垃圾、城南水利枢纽上游堤防背水侧岸坡种植农作物。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属地乡镇村反馈相关情况,清晰界定整改责任、划定整改时限,切实制止并纠正破坏母亲河生态环境的行为,优先督促清理两岸生活垃圾、违规种植,共同筑牢母亲河生态防线,护佑母亲河碧水长清。
下一步,裕安区河长办与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巡河行动,持续深化“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以实际行动守护母亲河。2025年,裕安区发出涉及河湖生态环境检察建议书2份,全部限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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