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长谈节水】霍邱县水利局局长朱余江:精准施策 靶向发力 奋力开创节水型社会建设新局面
精准施策 靶向发力
奋力开创节水型社会建设新局面
霍邱县水利局局长 朱余江
霍邱县位于安徽省西部、大别山北麓、淮河中游南岸,辖30个乡镇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面积3239平方公里、居全省第三位,人口163.4万、居全省第七位。境内河、湖、库、塘众多,水系较发达,流经霍邱境内的主要河流有淮河、淠河、沣河、汲河和史河,其中淮河流经县境71.626km。境内主要湖泊有城东湖和城西湖,中型水库有龙潭水库、老圈行水库、水门塘水库和蝎子山水库4座,小型水库211座,塘坝3万余处。境内常年平均水资源量超过11亿m³,全县平均有效蓄水量4.29亿m³。我县水资源看似较为丰富,实则时空分布不均,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873立方米,属于水资源相对短缺地区。
近年来,霍邱县认真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深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国家节水行动,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2023年成功创建为全国第六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
如果说创建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在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是我们尝到的甜头,那么如何推深节水型社会建设,解决更多水资源问题,就是我们面临的挑战。为此,我们结合实际,组织编制了《霍邱县节水中长期规划》,明确节水工作的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力争开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新局面。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指标管控做“减法”。我县始终坚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严控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科学制定年度用水计划。以全县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严格遵循省、市下达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按照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的要求,对用水总量按区域、行业进行再分配,确保总量不突破、用途不偏离。强化用水全过程监管。落实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及日常监管,严格取水计量设施监管,强化违规取用水问题查处整改,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确保水资源高效利用。2024年全县用水总量7.78亿立方米,比市控制指标低3.9%;万元GDP用水量232.5立方米,较上年下降11%;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9.7立方米,较上年下降13%。
通过合理分水,严管用水,全县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控制指标逐年下降,实现双控指标做“减法”的目标。
二、节水管理做“加法”。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离不开宣传的“软引导”和监管的“硬约束”,从而推动节水从“要我节约”变为“我要节约”。强化节水宣传。我们除开展常规宣传外,还结合实际开展了个性化宣传,例如:向高耗水企业重点解读《节约用水条例》,推广节水技术;向资金短缺的企业宣传“节水贷”融资路径,通过用水量、节水投入等数据为企业计算“节水+减税”综合收益,让企业了解到成为节水型企业的好处,直观展示政策红利使节水政策更好的落地。落实节水措施。例如:在农业领域,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农田水利设施改造,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在工业领域,严控高耗水项目准入,推动企业节水技术改造,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在生态用水方面,科学核定生态用水需求,强化生态用水监管,不断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在生活用水方面,实施居民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加强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推广节水型器具,有效降低人均用水量。全县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277.15万亩,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439,城镇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107.5L/(人·d),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89.3L/(人·d)。
通过“宣传+管理”双轨并行,有效提升了各行各业对节水政策的理解和支持,从而激发节水内生动力,节水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三、载体创建做“标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创建节水载体,发挥节水载体的标杆示范作用必不可少。我们按照“示范先行、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大力开展节水载体创建,先后创建各类节水载体56个,其中,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7个,节水型公共机构34个,节水型小区6个,节水型工业园区1个,节水型企业8个(国家级水校领跑者1个,省级节水型企业3个,市级节水型企业2个,县级节水型企业2个),中小学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节水教育基地)1个。在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和城北第二污水处理厂分别建设了中水取用设施,2处设施设计取用中水259.88万m³/a。
随着节水载体创建工作的不断推进,创建成果的示范作用由“点”到“面”不断延伸,全社会全民参与节水的氛围逐步形成,为节水工作的推广与普及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制度建设做“保障”。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行高位推动、规划引领和制度约束,是节水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和长效化开展的重要保障。压实工作责任。县政府成立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节水工作由县政府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责,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规划引领。编制完成《霍邱县水资源综合规划》《霍邱县节水中长期规划》《霍邱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等规划。完善节水制度。制定出台《霍邱县城镇公共供水计划用水管理办法》《霍邱县城镇公共供水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收费制度》《霍邱县节约用水奖励办法》《霍邱县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霍邱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行精准补贴机制、节水奖励机制、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霍邱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员单位考核办法》等多项节水制度。
通过进一步完善节水管理机制,构建“三位一体”的节水工作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保障我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行稳致远。
节水型社会建设任重而道远,需一以贯之的坚持开展。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持续巩固节水型社会创建成果,狠抓节水各项工作落实,大力推进全民节水,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