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水利局:多措并举推动招投标领域风清气正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金寨县水利局 繆剑锋 发布时间:2024-04-23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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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政府投资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优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贯彻《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常态化机制化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若干举措的通知》(皖发改公管〔2024〕107号)文件精神,我局做出了以下措施:

一、开年即行动,筑牢思想防线。2024年,是金寨县水利项目的大干之年,我局于2月上旬前完成27项招标采购事项、交易中标金额1.79亿元。为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切实发挥水利项目资金效益,把水利项目建成民心工程、优质工程,我局于2月18日召开新年第一会,邀请了县纪委、县政府办同志对参建单位进行了廉政谈话和工作强调。强化了廉政意识,树立正确价值观,将廉政意识融入工程各个环节,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持依法依规,提高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力,及时纠正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二、起步便严抓,杜绝“规避招标”。我局严格要求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各项目责任股室要核准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并汇报给上级主管部门。在招投标准备阶段,严格落实前期准备工作,由项目法人单位递交招标备案申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予以招标。同时,我局内部常态化开展核查比对工作,对各股室招投标情况随机抽查,严查规避招标、应招未招、应进未进等违法违规情形。

三、初始便严管,禁止招标不合理限制。我局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的要求,健全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完善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每个项目均由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领导和项目股室负责人共同参与招标文件审查会议,开展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每月不定期开展一次招标文件抽查。

四、行动便亮剑,打击围标串标行为。我局强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管理,严禁采取行贿、提供回扣或者输送不正当利益等非法手段承揽业务,严禁我局人员与投标人、评标专家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串通,严格要求我局工作人员不参与项目评标,做到程序管理从严,项目管理规范。同时借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与公安相关警务系统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的优势,通过大数据分析手段,密切关注中标率异常低的“陪标专业户”、经常性“抱团”投标的串标“合伙人”,以及中标率异常高的“标王”。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对招投标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资质挂靠、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严惩一起,警示一片。

五、履责即压实,强化项目法人主体责任。压实建设单位合同履约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合同履约“季度抽查+专项通报”机制,对于已中标的企业,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进行合同履约管理,确保项目班子成员在岗在位,借助安徽省水利工程项目管理系统,严查考勤记录,严管请假手续。对于要求更换管理班子关键成员的行为,在核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理性无误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按照合同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六、尽责即尽力,强化政治担当。我局要按照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等相关部署要求,推深做实常态化机制化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招标投标领域“劣币驱逐良币”, 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立行立改,移交相关问题线索;压实责任,凝聚力量,推进清廉水利建设。

下一步,县水利局将以问题为导向,强力开展招投标突出问题整治;以查办案件为重点,强力整治违规市场主体;系统施策,标本兼治,强化水利项目招投标监管,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营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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