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打响“清河清湖”专项行动攻坚战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裕安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03-19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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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和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市、区总河长令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清河清湖”常态化,区委书记陈社教,区委副书记、区长王仲儒联合签发了《关于开展裕安区“清河清湖”专项整治行动整改销号及河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针对河湖“四乱”问题开展再部署、再动员、再排查,着力清理整治河湖乱占、乱建、乱堆、乱采、乱排、乱捕等危害河湖健康生命的突出问题,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人民群众满意的幸福河湖。

3月17日上午,裕安区召开“清河清湖”专项整治行动整改销号及河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工作部署会,为裕安河湖生命健康巡诊把脉,以钉钉子精神将省、市、区三级总河令部署要求落实到位。

会议强调,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组织开展“清河清湖”专项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市、区三级总河长令部署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区级副河长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根据任务分工,精心组织、担当作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二要明确任务分工,主动担当作为。各单位及属地乡镇要密切配合,深入现场,切实将河湖生态环境问题查细查实,建立问题台账,做到信息完整、问题准确。三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区级副河长成员单位要按照河湖长制责任分工,认真检视本部门履职情况,并从制度上约束到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排查及跟踪整改销号工作。四要加强督查调度,确保长治久效。区委督查办、区河长办要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开展联合督查,做到边督查边整改,力争4月5日前完成新一轮排查问题整改工作,切实维护河湖生态环境长治久效。

会上,该区水利局对《关于开展裕安区“清河清湖”专项整治行动整改销号及河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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