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寨县中河水库工程大坝左坝设计变更报告的批复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规计科发布时间:2021-05-13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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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上报金寨县中河水库工程大坝左坝设计变更报告的请示》(金水〔2021〕43号)文已收悉,2021年4月10日,市水利局组织专家对设计变更报告进行了评审,并提出审查意见。我局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并形成本次上报的设计变更报告(报批稿)。经专家复核认为修改后的报告基本符合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2019年11月14日,我局以《关于金寨县中河水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六水审〔2019〕108号)对金寨县中河水库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25307.34万元。工程开工后左岸坝基开挖揭露,大坝左坝肩覆盖层较深,覆盖层成分主要为崩坡积块石。崩坡积物质变异大、渗透性较强、承载力不均一,存在不均匀沉降、渗漏和渗透稳定等问题,与初步设计报告中的地质勘探结果不符,不宜直接做重力坝基础。为确保工程安全,对原设计方案进行变更是必要的。

二、根据《六安市水利局关于金寨县中河水库大坝左坝肩和倒流方案变更报告的批复》(六水建设〔2020〕310号)文件及专家组审查意见,变更主要内容如下:

1、基本同意大坝建基面位于完整基岩方案,坝顶长度向左岸延伸 36m,增加两个坝段,坝顶长度由 176.5m 调整为212.5m;原则同意左坝肩新增坝段坝基防渗设计和坝身结构设计。

2、基本同意导流设计方案变更设计,导流底孔位置由左岸岸坡坝段调整至河床溢流坝段,导流明渠由右岸调整至左岸。

其他内容按原批复内容执行。

三、基本同意报告中的投资调整部分编制办法,工程变更后,总投资较原批复投资增加数额上报值为3998.92万元,核定值为3499.17万元。

四、工程内容需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规计〔2020〕283号)和《六安市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确保资金安全。

附:

1、总概算对比表

2、金寨县中河水库工程大坝左坝设计变更报告审查意见

2021年5月13日

附件1:

总概算对比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编报值

审核值

核增减

工程部分投资

3636.43

3231.06

-405.37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2428.90

2397.18

-31.72

挡水工程(重力坝)

2349.21

2324.03

-25.18

引水工程(引水洞)

交通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

供电设施工程

38.00

38.00

其他建筑工程

41.69

35.15

-6.54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45.48

73.18

27.70

水利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安全监测设备及安装工程

45.48

73.18

27.70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闸门设备及安装工程

启闭设备及安装工程

拦污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471.29

389.31

-81.99

导流工程

203.27

162.05

-41.22

施工交通工程

78.60

78.60

施工供电工程

临时房屋建筑工程

45.22

16.00

-29.22

施工脚手排架工程

35.24

34.86

-0.38

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108.96

97.79

-11.17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517.60

217.54

-300.06

建设管理费

116.26

114.39

-1.87

工程建设监理费

62.20

59.83

-2.37

联合试运转费

生产准备费

16.59

16.16

-0.43

科研勘测设计费

294.57

-294.57

其他

27.99

27.17

-0.82

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

3463.27

3077.20

-386.07

基本预备费

173.16

153.86

-19.30

静态投资

3636.43

3231.06

-405.37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94.38

-94.38

环境保护工程投资

4.50

4.50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

263.61

263.61

工程投资总计(Ⅰ~Ⅳ合计)

静态总投资

3998.92

3499.17

-499.75

价差预备费

建设期融资利息

总投资

3998.92

3499.17

-499.75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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