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实施,助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切实发挥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功能,2025年4月,经市水利局、六安金融监管分局和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审核通过,《六安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正式印发实施。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修订《安全生产法》,鼓励各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投保安责险,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保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省委省政府也先后印发关于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地落实的具体意见和实施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水监督〔2023〕347号)和应急管理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功能作用 助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应急厅函〔2024〕322号)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水利行业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试点工作,结合我市水利行业安责险投保发展现状,制定出台《六安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方案》是贯彻落实水利部、省水利厅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能确保我市相关政策措施与上级机关保持一致,进一步维护国家法规政策的统一性;二是目前我市水利行业在建工程安责险保险对工程建设安全防范水平未产生有效积极影响,大部分保单事故预防服务开展情况未达预期目标,发布《方案》将推进安责险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安责险进一步落地见效;三是《方案》明确了本次改革试点工作的目标与内容,详细做出了各项安排,有力地为安责险改革试点工作做出指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文件起草。2025年1月-2月,市水利局、六安金融监管分局和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国家和省级安全生产部门有关要求,在现行政策基础上,组织对相关工作开展调研并起草了《方案》(初稿)。
(二)征求意见。2025年3月,采取网上征求公众意见,书面征求部门意见,召开市水利局、六安金融监管分局、市应急管理局、保险机构代表及水利行业施工企业代表意见征集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吸纳各方意见建议。
(三)相关审查。2025年4月8日,通过市水利局政法科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四)联合评审。2025年4月18日,经市水利局、六安金融监管分局和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审议通过。
(五)文件印发。2025年4月18日,以市水利局、六安金融监管分局和市应急管理局名义印发,并正式实施。
四、工作目标
为本次试点工作确定工作方式与方向,通过明确事故预防服务重点、引入行业主管部门评估两项改革,试点探索安责险的工作可评估、可量化方式,从而提升市场认可度,打造水利行业安责险良性竞争环境。
五、主要内容
《方案》共三章11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试点时间
2025年4月起至2026年10月。
(二)试点内容
1.在安责险保险合同或单独签订的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事故预防服务的具体内容及频次,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服务作为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的重中之重,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着力发现和消除由于风险管控措施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
2.引入行业主管部门评估环节,由市水利局、六安金融监管分局、市应急局联合对保险机构提供的事故预防服务工作进行评估。
(三)试点工作安排
1.募集试点保险公司(2025年4月)。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募集参与本次试点的保险公司。
2.拟定保险合同或服务合同模板(2025年4月-5月)。根据募集情况,由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联合拟定保险合同或服务合同模板,由市应急局、六安金融监管分局和市水利局共同审定后确定。
3.保单服务(2025年6月-2026年7月)。保险公司与投保企业签订保险合同,按照保险合同或服务合同约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为投保安责险企业提供事故预防服务。
4.目标评估(2026年8月-2026年10月)。由市水利局根据日常检查情况,梳理在建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综合比对保险公司服务资料和施工企业评价,对保单目标实现情况进行综合评判。
六、创新举措
(一)多部门系统联动。本次试点由市水利局、六安金融监管分局、市应急局及保险公司联合组织推动。各部门按照行业职责分工明确,为水利工程建设、保险服务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二)明确事故预防服务目标。根据前期安责险推广落实过程中的经验总结,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服务作为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的重中之重,把安责险保单从过程约束改为目标约束,通过明确的目标评估考核机制促使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实现良性竞争,提升服务水平。
(三)增加政府部门评估评价环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分工对安责险服务效果进行评估评价,工作步骤环环相扣,给安责险提供一个市场向政府部门反馈运转情况的平台,为保费、服务频次等内容的合理性提供数据支持。
(四)创新模式提升保险服务水平。本次试点工作提出区别于以往安责险承保的工作模式,在保单签订、提供服务、保险理赔等方面做出了新范式。行业主管部门参与和安全管理部门前置参与制定保险方案明确安全服务重点。保险行业组成共保体充分内部协调,统一保障额度,统一保险费率标准,统一费率浮动要求。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部门系统联动。市水利局负责具体检查、评估投保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受理试点过程中产生的关于施工的安全生产问题;六安金融监管分局依法对开展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及其实施的承保、理赔和事故预防服务支出等有关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市应急局根据相关要求规范指导试点改革工作。
(二)积极推广经验成果。1.试点成果汇总后向上级主管部门书面汇报,作为后续细化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的参考内容。2.对提供事故预防服务成效好的保险公司进行宣传,鼓励参与安责险的其他保险公司对标服务标准,实现服务水平综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