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1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靖周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自来水供给工作,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广大农村群众健康福祉,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省资金支持并加大配套力度,不断完善我市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大幅提高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规模和标准、供水水质达标率、自来水普及率和供水保证率,为我市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饮水安全支撑。
一、农村供水工程基本情况
我市自2005年启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截至2024年底已建成运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570处,总设计日供水规模达64.5万吨。其中,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13处,供水人口91.6万人、占比18%;规模以上水厂【日供水千吨或万人以上】80处,供水人口367.5万人、占比74%;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供水人口万人以下、百人以上】477处,人口30.72万人、占比6%。分散供水工程【供水人口百人以下】0.55万处,供水人口6.94万人、占比2%。我市农村供水人口496.77万人,其中,集中供水人口489.83万人,分散供水人口6.94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8.6%。
二、近年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及省水利厅部署,我市认真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2021年以来,推动工作重点由饮水安全向供水保障转变,紧盯农村供水薄弱环节,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1.做好顶层设计。市本级及各县区在《农村供水保障“十四五”规划》的基础上,细化编制了《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明确各阶段目标任务,制定路线图、时间表,全面分析评价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现状,查找薄弱环节、存在问题和制约因素。围绕城乡统筹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村供水保障的要求,针对不同区域提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升级改造和管理需求,科学合理确定分年度实施方案。
2.完善工程体系。坚持“建大、并中、减小”的原则,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和小型工程升级改造步伐。2021至2024年,完成投资28.12亿元,实施了281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升级改造,规模化供水人口比例提高至92%。2025年,已落实11.49亿元,实施134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当前已完工10处,开工44处,完成投资4.77亿元。
3.强化维修养护。不断完善建后维护投入机制,深入分析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维护短板弱项,根据农村供水设施运行问题的“轻重缓急”程度,科学合理制定年度维修项目实施方案。2021至2024年,争取上级补助资金6832万元,实施了2315处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2025年,已落实2455万元,计划实施351处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目前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维修养护实施方案均已批复,正在组织实施。
4.严把水质安全。指导了各县区编制了《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认真落实规模以上水厂日检、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旬检、县区水利部门月检和市级不定期抽检制度。2021至2024年,市、县区水利部门组织水质检测1.21万次,根据水质检测结果,及时优化调整制水方案,确保饮水安全。根据卫健部门检测数据,我市农村自来水水质2024年合格率达98%。
5.强化应急管理。在春节等居民集中返乡时节和雨雪冰冻、高温干旱等特殊时期来临前,我局均及时印发文件提出要求、细化部署,指导各地加强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指导全市570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编制《运行管理手册》《应急供水预案》。并持续通过电话调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投诉较多、民调满意度偏低、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的地区进行调查分析,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的底线。
6.深化运管改革。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转变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运营管理模式的实施意见》部署,各县区政府出台农村供水运营管理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稳步推进农村供水运营模式由“个体私营”向“县域统管”转变,目前全市共570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已纳入县域统管533处,4个县区实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剩余3个县区37处工程计划2025年底前纳入县域统管。
三、下步打算
下步,我局将进一步吸纳和落实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紧盯农村供水保障薄弱环节,督促指导各县区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细化各阶段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按月制定工作计划,统计调度进展,有力有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不断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是在监督管理上,进一步落实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管理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建立完善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二是在供水工程建设上,加快农村供水骨干工程建设,坚持优先推进城乡一体化、区域规模化供水,因地制宜推动山区小型集中工程常升级改造,不断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三是在水质监管上,认真落实日检、旬检、月检和抽检制度,加强混凝、沉淀、过滤、消毒设施及供水管网运行管理,保持供水稳定达标。四是供水服务上,保持市、县区农村供水监督电话和供水单位服务电话畅通,重点关注居民集中返乡时节和特殊季节群众饮水安全情况,及时处理供水问题。五是在运营管理上,持续推动农村供水县域统管,组织开展农村供水标准化创建,努力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规模化运营、专业化管理、标准化服务。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六安市水利局农水科
联系电话:0564-3339108
六安市水利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