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六安市2023年度小水电工作总结》的报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水利局发布时间:2023-12-29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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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

2023年六安市小水电工作在省水利厅和省基建局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六安市2023年度小水电工作总结》随文上报,请审示。


2023年12月29日


六安市2023年度小水电工作总结

2023年我市以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为抓手,强化小水电安全管理,常态化监管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全面提升小水电管理水平,小水电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成的工作和主要做法

(一)围绕绿色发展,全力创建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我市拥有小水电站208座,装机50.9万千瓦。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从2017年开始至2023年年初,共创建金安区九里沟、金寨县梅山、响洪甸、流波、梅山金能、霍山县佛子岭、磨子潭、郑家湾等8座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其中金寨县4座,霍山县3座,金安区1座,总装机23.12千瓦,占全市小水电总装机的45.4%;绿色电站座数占全省15座的53%,位居全省第一。我们采取电站自主申报、县级初审、市级审定的办法,年初确定了2023年计划创建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15座,制定了精确到旬的创建工作计划表并稳步推进。在创建过程中,邀请国际小水电中心、水利部农电所和省水利厅、基建局的专家现场指导,找出不足,不断改进。6月底,完成了霍山县、金寨县、舒城县15座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申报资料审核并上报。7月上旬我市14座电站通过省厅初验,通过率达到93.3%,通过初审电站占全省通过电站的88%。11月中旬我市申报的电站有12座通过了水利部现场评定,12月份进行了公示。截至目前,我市拥有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20座,绿色电站座数占全省71.4%。霍山县建成了智慧小水电集控中心,初步实现了远程集控和集约化、智慧化管理。

为进一步激励小水电绿色发展与现代化改造,我市霍山县和金寨县均制定了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激励措施,其中,金寨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全县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的通知》(金水运管〔2023〕2号),霍山县出台了《霍山县创建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激励办法》(霍政办〔2023〕22号),以点带面,以国有带动集体和民营,全力推动创建工作。

水利部全国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评定现场会于2023年11月14日在我市霍山县顺利召开。以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为契机,对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和监测设施进行巩固提升,全市2023年共兴建了各种类型的生态堰坝33座,形成碧波荡漾的水面,进一步提升厂坝间水生态环境,极大地改善了电站周边环境。

(二)抓好安全标准化创建,深入开展小水电站安全提升专项行动。一是狠抓了小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2023年度我市完成部级评审一级电站2座、省级评审二级电站3座、市级评审二级电站8座、市级评审三级电站10座,共23座。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电站达到87座,占全省127座的68.5%。

二是扎实开展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我们结合《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水电站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工作措施,有序推进小水电站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严格落实“问题排查、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按照县级全覆盖,市级不少于20%的抽查比例,完成了小水电站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市级共核查小水电站63座,占电站总数的30.3%,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推行清单化整改,督促电站尽快完成整改销号,对不能立行立改的电站将检查发现问题制成清单,实行一县一单,先后对舒城、霍山、金寨县下发《关于小水电站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同时将隐患和问题制成清单印发给市水利局“联系服务基层、解决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各个小组督促解决,2023年市局排查出的小水电站隐患全部整改完成。

三是全面深入开展小水电站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我们进一步摸清底数,完善台账。自专项行动以来,我市按照《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小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聚焦小水电站大坝、厂房、泄水建筑物、引水渠道、高水头压力管道( 钢管)、压力前池等重点部位以及放水预警、电站放水受影响河段安全防护、有限空间和检修作业、消防设施配备等关键环节,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梳理完善工作台账,逐站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以上相关信息同步更新至农村水利水电管理信息系统风险隐患排查模块。

四是加快推进小水电站大坝安全鉴定和安全评估。依据水库大坝运行管理有关规定,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对全市库容达到水库规模的小水电站大坝开展大坝安全鉴定,及时对具备水库工程属性且满足水库运行管理要求的小水电站大坝开展注册登记工作。我市库容达到小水库规模的小水电站103座,完成电站大坝注册登记103座,完成安全鉴定103座。同时完成库容10万m3以下23座小水电站的大坝安全评估工作。

(三)明确检查重点,扎实开展小水电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小水电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于2023年3月1日转发了文件并提出贯彻意见,安排专门力量开展小水电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小水电站全面进行了自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力量进行了逐站现场检查,并按时上报了县级小水电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报告。我局按要求线上100%复核,线下复核不低于30%小水电站,共抽查了61座小水电站(含市级重点监管名录的电站26座),复核占比达到33%,其中金寨县27座,霍山县22座,舒城县9座,裕安区2座,叶集区1座。通过现场查看、观看平台、对照“一站一策”资料和小水电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检查表等方式,认真复核了小水电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市县两级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均完成了闭环整改,对2022年公示的重点监管名录的26座水电站全部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和市生态环境局共同完成了9座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评估。

(四)配合省级监管平台建设,全面完成市级平台数据校核。为确保省监管平台正常运行,满足在线抽查要求,在2023年水利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在前期与建设省平台的中水三立公司配合的基础上,我们于4月26日专题召开了省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平台对接工作会议,全力配合省级监管平台建设,全面完成市级平台数据校核 。按照先接入后完善的工作思路,4月底前完成了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现场监测数据、照片和视频等接入省平台。6月份按照要求完成了小水电站监测数据迁移至省水利厅服务器。后期按照要求全面完成了市级平台数据校核工作,完成了在线抽查整改。

省平台建设后,我们同时登录省平台和市平台,生态流量监测数据相互印证,达到了良好的使用效果。

(五)常态化监管生态流量,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步入有序、合规的轨道。我市将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河湖长制考核中,常态化监管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通过六安市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监测监控平台,市局每周开展100%网上巡查并下发巡查通报,共印发通报52期;县里每天开展100%网上巡查和不定期检查,市县两级不定期现场检查30余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及时处理。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均完成了闭环整改。在省水利厅和省基建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市县共同努力下,2023年我市全年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年度达标率达到99.47%,年度唯一泄放不合格电站金寨县团术一站已被依法依规顶格处罚,被禁止上网15天,有力地促进了生态流量正常泄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电站业主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对安全隐患排查不能做到主动发现,主动解决,而是在一次次检查督促后被动整改。

三、2024年工作安排

1.持续加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安徽省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市县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监管办法和小水电站生态流量调度运行方案,持续加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常态化、规范化监管。完善巡查督查工作机制,落实县级逐站每日巡查,市级每周抽查,逐级印发问题清单,狠抓跟踪整改。强化小水电站重点监管,开展线下监督检查。

2.强化小水电站安全监管。指导县区全面落实达到小型水库规模以上的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和安全鉴定;完成重点监管名录内规模以下61座电站的大坝安全评估。强化安全生产检查,规范落实汛前、汛中小水电站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完成安全隐患整改销号。

3.继续开展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在2023年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的基础上,布置开展2024年度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工作,计划创建12座绿色小水电,以示范电站为节点,河流为脉络,整体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培育一批小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和谐共生的河流典型。

4.加大小水电站安全标准化创建力度。2024年计划完成15座小水电站安全标准化达标。

5.改革创新,探索小水电持续发展的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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