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做好2024年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水利局发布时间:2024-02-19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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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水利(水务)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水利厅决策部署,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和确保城乡供水安全的目标,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围绕“监测预警、水工程调度、技术支撑”三大职责,全面检视可能存在的各类短板弱项,确保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坚决守住水旱灾害防御底线。现就做好2024年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夯实防御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坚持全市“一盘棋”,上下“一条心”,坚持统一调度、精细调度,完善整合运管、建设、农水等水利系统内力量,强化与应急、气象、水文、农业等部门协同配合,全面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调度指挥能力。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要进一步厘清本地本部门水旱灾害防御职责职能及任务,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水旱灾害防御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和汛期值班人员等,4月底前在基层防汛预警平台更新责任人和通讯录名单;要成立本单位水旱灾害防御领导机构,合理分工负责,最大程度动员本单位力量投入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要逐单位、逐工程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水工程调度和抢险技术支撑等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明确岗位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建立健全防御机制。要及时修订完善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科学设置应急响应条件,细化量化响应启动条件,健全完善联动响应机制,强化应急响应执行。要及时修订完善本级本单位水旱情预警发布管理办法,明确内、外部预警发布条件、预警内容、发布单位、预警对象,落实临灾预警“叫应”机制,规范做好雨水情、旱情、山洪灾害防御等预警发布管理,做到“测防报”和“抗救援”无缝衔接。

(三)统筹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内部力量统筹,要结合本地实际,对已建立的山洪灾害防御、小型水库安全度汛、抢险技术支撑等工作专班,及时调整充实人员,明确专班日常工作和强降雨期间工作事项,动员最广泛力量参与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强化部门横向联系,要落实与应急、气象、农业等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会商研判,落实预报、预警、调度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向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提出重大险情处置意见。要会同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将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等各类防汛抗旱责任人,及时纳入水旱灾害防御信息系统预警对象,并根据变化实时更新。

二、排查风险隐患,及早全面处置

坚持未雨绸缪、关口前移,及早全面开展度汛隐患风险排查,夯实安全度汛工程基础,坚决打有准备之仗、有把握之仗。

(一)全面开展汛前隐患排查。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县乡自查、市级抽查”的原则,及早全面组织乡镇及水管单位全覆盖开展所辖地区、所管水利工程风险隐患排查。要突出抓好河道堤防、灌区支渠以上堤防、涵闸、泵站、行蓄洪区、险工险段、水库电站等重点部位风险隐患排查处置,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对账销号、闭环管理,确保汛前处置到位。对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制定可行的度汛预案,落实应急措施,确保度汛安全。要严格执行隐患排查“零报告”制度,3月10日前完成防洪隐患县乡自查工作,并报送自查工作总结、重点安全度汛隐患清单(附件1)和隐患排查处置统计表(附件2),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4月底前完成整治清零,汛前不能整改完成的要采取临时安全度汛措施。市水利局将组织对县区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抽查。

(二)加快开口工程复堤复坝。要对所辖范围内在建开口工程进行全面摸排,实行清单化、台账化管理,督促项目法人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加快开口工程复堤复坝进度,2月20日起逐旬统计上报河道堤防(附件3)和水库除险加固(附件4)开口工程进度,4月底前全面完成开口工程复堤复坝任务。

(三)落实在建水利工程和涉河建设项目度汛措施。要分级建立在建水利工程、涉河在建工程工作清单,切实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其它行业涉水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监督监管,督促在建水利工程、涉河在建工程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明确防汛责任人,在汛前开展宣传和培训,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严格落实工程各项度汛安全措施,加快推进相关工程建设,确保安全度汛;对跨汛期施工的在建水利工程、涉河工程,要严格按照防汛工作要求,督促项目法人立足最不利情况,制订度汛预案、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并按规定上报备案,落实落细度汛措施,特别要把行洪河道内各类施工营地避险措施落实到位,提前防范行洪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风险;要把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和监理单位负责人等纳入水旱灾害防御信息系统预警对象,并根据变化实时更新。

(四)全面清除影响河道行洪的阻水障碍物。各县区要全面掌握影响河湖“四乱”情况,霍邱县、裕安区要重点掌握影响行蓄洪区行蓄空间的“四乱”情况,分级建立工作清单。汛前全面完成围网养殖、阻水建构筑物、非法生产堤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的“四乱”问题整治,确保行洪通道畅通。

(五)合理分工安排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各县区要深入学习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小水电站运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办监督〔2022〕33号)、《关于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办监督〔2021〕352号)、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开展2024年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的通知》(皖水灾防函〔2024〕54号)等文件,水旱灾害防御、河湖管理、工程建设、农水、机电排灌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今年我市度汛安全。

三、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预案

坚持“预”字当先、“实”字托底,结合近年防洪工程变化及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实际,动态调整辖区内江河湖库及水利工程防汛特征水位,抓好各类方案预案制订完善并按程序报批和备案,按时上报预案、办法修订情况统计表(附件5)。

(一)修订完善蓄滞洪区运用预案。霍邱县、裕安区要结合“三逐一、一完善”工作推进情况,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蓄滞洪区运用预案进行修编完善,重点落实责任制、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工程抢险、工程运用等环节,明确蓄滞洪区运用前、运用期间预警工作,及时向地方交通、海事等部门通报汛情、调度运用信息,提醒加强水上活动管控,避免出现意外事件;4月5日前将修订后的蓄滞洪区运用预案报市水利局技术审查,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或防汛指挥机构印发批准,4月20前将批准后的蓄滞洪区运用预案报市水利局备案;要按有关规定汛前组织开展蓄滞洪区内居民财产登记或变更登记,并按程序上报。

(二)修订完善工程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按照务实、管用原则,动态修订完善水库、河流、圩口、堤防防汛抢险应急、超标准洪水防御等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程序审查批复。4月20日前将批复后的预案在基层防汛预警平台上更新备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及时组织所辖其他水库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技术审核工作。

(三)组织编制重点险工险段抢险方案。按照工程管理权限,梳理重点险工险段和水利工程易出险部位,建立问题清单,组织编制重点险工险段抢险方案,落实相关应急措施;围绕水库、重要堤防、穿堤建筑物、拦河建筑物,制订重点工程“保坝”守底方案,确保发生重大险情时,第一时间向上级单位、防汛指挥机构提出抢险技术方案,全力提供抢险技术服务支撑。

(四)修订完善各类闸、站调度运用办法。根据工程变化情况,以工程规划设计条件和实际防御能力为基础,按照“谁调度、谁批复”的原则,及时组织各类闸、站调度运用办法修订完善工作,确保各类工程依法依规科学调度;要加强对非水利部门管理、调度的山区河道拦河坝等水工程调度监管,坚决避免出现因调度不及时、不科学而出现意外事件;要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沟通协调,针对漂流等网红游乐项目,每年开漂前负责检查指导漂流企业做好上游水库放水预警、预警方案执行及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相关工作,负责对漂流企业水土保持、防洪影响及占河占滩进行许可和监管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漂流大坝和深水、急流、高落差等危险区域进行安全性检查。要加强流域工程联合调度研究,最大程度发挥水工程联合调度、多目标调度效益。

(五)组织编制应急水量调度方案。要推进江河湖库等重点水源工程旱警水位(流量)研究制订,切实提升干旱防御工作精准度。县区水利部门要对照省水利厅编制的安徽省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抓紧编制完成应急水量调度方案,科学划分正常供水和应急供水界限,明确应急水量调度措施,切实提升抗大旱抗长旱水源应急保障能力。

四、确保四个到位,抓好水库安全

坚持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的目标,各县区要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切实保障水库运行安全,充分发挥水库在水旱灾害防御中的“王牌”作用。

(一)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防汛)责任制。中小型水库要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落实以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明确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小型水库还要以落实“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为抓手,按照《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有关规定,全面更新落实防汛行政、技术、巡查责任人,逐库压实“三个责任人”工作职责,县区水利部门要督促指导责任人强化安全意识、树牢底线思维,确保履职到位。防御部门要加大与运管部门沟通对接力度,4月底前将水库“三个责任人”在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更新完毕,并按期完成培训任务。

(二)修订完善水库年度汛期调度方案。霍邱县、金寨县要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规定(试行)的通知》(水防〔2021〕189号)中第八条相关要求,及早修订完善辖区内中型水库年度汛期调度方案(运用计划)。原则上,工情发生变化的水库,年度调度方案(运用计划)应作相应调整并履行审查批复程序;不需调整的,也应在汛前按规定程序报备。

(三)扎实开展水库汛前检查工作。各县区要及时组织开展水库汛前检查工作,重点排查水库泄洪设施是否存在阻水障碍、是否有效落实泄洪预警措施等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按时完成问题整改。对承担防洪任务的水库要组织开展库区临时淹没区实物调查并建立档案,其中中型水库要在汛前完成库容曲线复核。要全面组织梳理完善水库调度规程(方案)和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严格履行审批、报备手续,加强方案预案培训和模拟演练,切实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快实施大坝安全监测设施等工程建设,并强化监测信息汇集应用,提升水库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突出抓好小水库安全度汛准备工作。要强化小型水库日常检查,汛期加密巡查频次,突出大坝、溢洪道等关键部位,确保隐患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定期对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启闭设施、供电线路、备用电源、观测设施等开展检修维护和运行调试,购置必要的备品备件,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要做好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抢险准备,逐库落实小型水库超标洪水防垮坝措施,编制应急抢险处置预案,提前落实抢险队伍,必要时预置扩挖机械设备及彩条布、砂石料等物资物料,就近存放;病险水库要逐库落实限制运用措施,主汛期原则上一律空库运行。

五、周密部署安排,防御山洪灾害

坚持“测防报”和“抗救援”无缝衔接,山区县要明确职责划分,进一步完善山洪灾害防御体制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强化沟通配合,增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合力。

(一)全面检查监测预警设施。要合理利用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经费,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现有山洪灾害监测站点和县级预警系统,进行全面维护调试,保障正常运行。县级运行维护方案4月20日前上传备查。

(二)严格落实各项防御责任。各地要认真履行“测防报”工作职责,完善监测和预警发布责任制,4月20日前完成山洪灾害防御危险区动态责任清单复核;要对照《基层山洪灾害防御重点工作清单》,将防御任务落实到各部门及乡镇,督促指导基层人民政府,认真履行山洪灾害防御主体责任,重点抓好基层山洪灾害责任制的落实,全面建立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干部党员包群众的“包保”责任制体系,并于4月底前在基层防汛预警平台更新备查山洪灾害防御行政和网格化包保责任人名单。

(三)更新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督促基层人民政府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140号)要求,将山区河道管理情况纳入河长制考核,落实管理责任,4月底前更新山区河道名录和乡级和村级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等“四个责任人”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在基层防汛预警平台上传备查。

(四)修订完善基层防御预案。对照山洪灾害防御“十个一”的要求,加强基层防御能力建设,督促基层人民政府参照省水利厅最新修订下发的山洪灾害防御村级示范文本,全面修订完善县、乡、村三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并按规定程序审查批复。县区水利部门要对村级山洪灾害预案以乡镇为单位逐村出具技术审查意见,预案编制完成后要及时开展演练或推演,使相关人员熟悉各个环节,切实提高预案实战性,4月20日前将修订完成后的预案上传更新备查。

(五)梳理完善防御工作机制。山区县要结合近几年工作实际,明确红色预警叫应的启动时机,预警时机尽可能早,预警范围尽可能全;要在前期建立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短临预报预警的精准度,完善递进式预警流程和社会公众预警功能,提高预警扁平化水平,确保预警信息直达基层一线;要梳理完善山洪灾害防御专班运行机制,动态调整专班人员及职责,进一步发挥专班作用。

(六)加快国债山洪沟项目建设。金寨、裕安要贯彻落实历次国债项目专题推进会精神和省厅、市局工作部署要求,建立实质性运行的机制,加强沟通协调,严格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抢抓冬春施工有利时机,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切实抓好各项工作部署安排,确保2月26日前开工建设,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相关县区要尽快完成拟上报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项目入库。

六、吸取经验教训,提升防御能力

坚持把提升防御能力作为备汛防旱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县区深入贯彻落实方正书记、孙学龙副市长关于水利工程隐患排查整治的批示精神,结合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实践,深刻汲取2023年5月29日淠东干渠溃堤险情的经验和教训,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

(一)提高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各县区要主动加强与市水文局沟通对接,进一步优化辖区内雨水情、墒情站网布局;要对所属的水旱灾害防御通信网络、视频会商、视频监控及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调试、维护,重点解决雨水情自动监测站点运行异常,数据长期不变或出现奇异值、传输不稳定等问题,建立常态化运维管理机制,通过第三方购买服务等方式做好运维和管理工作,确保监测正常平稳;要落实专人熟练掌握运用基层防汛预警等平台,市水利局将不定期通报雨水情站点到报率、准确率,适时开展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现场抽查。

(二)切实开展防御培训演练。强化全覆盖常态化培训。各县区要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地方政府换届实际,及时对新任地方水旱灾害防御行政首长开展培训,提高调度决策指挥能力;要对水利部门负责人和从事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业务人员、基层水管单位和山洪灾害防御相关责任人,全面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做到应知尽知、履职尽责,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多层次演练。要结合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实际和辖区内防御重点,以历史典型洪水为背景,场景设置为主线,基于当前防洪工程、非工程体系现状,重点围绕“四预”措施落实和水工程联合调度、工程抢险,针对性的组织开展重点流域防御、监测预警、工程调度、山洪灾害防御、蓄滞洪区人员转移等全流程实战演练和防御洪水推演,多场景、多工况、多层次的校验方案预案,熟练掌握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和应对措施。相关统计表样见培训演练及抢险技术专家统计表(附件6)。

(三)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做好抢险专家库和队伍准备。各县区要从本地防汛抢险实际出发,及时调整充实技术专家及专业抢险队伍,完善相应专家派出机制,3月底前将调整后的县级抢险技术专家库和抢险企业库报送市水利局。要根据水利工程特点,针对性开展抢险技术培训和演练。强化水利行业物资队伍建设。立足水利部门险情“抢早抢小”职责,全面清查防汛物资数量、种类、布点,加强销号、增储、调运等环节管理;要根据抢险需要申报年度防汛物资经费、编制采购计划,汛前完成防汛物资补充;要加强物资储备和管理水平,建立与应急等部门协调联动的物资调配机制;要体现水利部门专业特色,针对性开展专业抢险队伍建设和演练。完善水旱灾害防御基础工作。要结合近年来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实际和工程变化,参照市水利局印发的《水旱灾害防御事项模板》,抓紧编制修订水旱灾害防御简明手册、防汛用图、知识手册等,加强主要防御工作流程化、标准化、模版化建设,不断夯实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基础。

附件1-6实行动态清单管理,各县区、各单位自2月20日开始通过基层防汛预警平台按旬报送,市水利局将根据报送情况进行抽查、督促。

局河湖与工程运行管理科负责水库、水闸、河道堤防及妨碍河道行洪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收集、汇总县区自查结果,督促县区编报河流、圩口、水库等度汛方案,联系人:刘锐,联系电话:3331216;

局农水科负责农村饮水工程及渠道隐患排查,收集、汇总县区自查结果,联系人:董家林,联系电话:3339108(负责农饮工程)、联系人:丁毅,联系电话:3339110(负责大中型灌区骨干渠道);

局工程建设科负责在建水利工程度汛风险隐患排查、报送并调度开口工程进度,收集、汇总县区自查结果及在建工程度汛方案,联系人:廖媛媛,联系电话:3335166;

局排灌站负责小水电站、泵站运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收集、汇总县区自查结果,联系人:张希意,联系电话:3339122;

局水旱灾害防御科负责雨水情测报系统、山洪灾害防御隐患排查整改及水旱灾害防御风险隐患汇总上报,联系人:杨帅,联系电话:3339526;

局河湖处、西湖闸分别负责管理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整改及报送工作。河湖处联系人:张静,联系电话:15855900060;西湖闸联系人:夏大勇,联系电话:15955931971。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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