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投资】六安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4年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指导性指标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水保中心发布时间:2024-01-24 11:30
字号:

各县区水利(务)局: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4年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指导性指标的通知》要求,结合《六安市“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现将2024年我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指导性指标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口径统计进展情况

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加强行业管理,将辖区内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等相关部门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民间资本参与完成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成效,一并纳入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统计范围。特别要加强与规划计划部门统计工作的衔接,建立完善统计数据复核机制,于 11月15日前将本年度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完成情况报市水土保持中心。

二、加大重点预防保护和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力度

加强国家级和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保护,促进生态自我修复,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整合各方面力量,因地制宜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措施落实,

做好建设信息统计报送,确保完成年度项目建设和验收等任务。


附件:六安市2024年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指导性指标表

附件+:六安市2024年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指导性指标表.docx

2024年1月24日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64-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