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水利局关于淠河总干南岸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水资源科发布时间:2023-03-14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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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的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淠河总干南岸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中心城区淠河总干渠南岸,西起淠史杭大桥,东至正阳路,淠河总干渠以南,龙河路以北,总长度约6.85km,区域总面积约141万m³。供水对象主要为绿化用水,设计供水规模为896.03m³/d。项目代码:2107-341500-04-01-271382。

二、取水情况

同意本项目以当地雨水资源为主水源,淠河总干渠地表水作为补充水源,主水源取水地点位于鉴水观塘区、汇水净谷区、藏水栖泽区;补充水源取水地点是皋城东路桥下游的3处取水口。坐标分别为1# E116°30′59.09″,N31°45′59.96″;2# E116°31′6.69″,N31°46′24.05″;3# E116°320′2.6″,N31°46′37.21″。取水水源水量、水质满足本项目要求。项目年取水量11.92万m³,其中雨洪水资源量 0.83万m³、地表水11.09万m³。项目取水用途为绿化绿地用水。

三、用水情况

项目区年用水量11.92万m³,用水保证率为75%,用水定额为0.31m³/(m³.a),用水指标满足《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DB34/T679-2019)中“公共设施管理业中N784绿化管理,绿地绿化用水”的规定要求。绿化灌溉根据情况采用微灌、喷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

本项目取水应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远程监控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按照有关规定接入省取水在线监控系统。你单位应加强计量、监控设施管护,保障其正常运行。

四、退水情况

本项目无退水。

五、其他要求

(一)如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取水标的有改变,应重新办理取水许可相关手续。

(二) 在特殊情况下,应采取限制措施取水,优先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水。

(三)本取水许可申请批准有效期为3年,自2023年3月14日至2026年3月13日止。若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本工程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本取水许可申请审批文件自行失效。

(四)委托金安区水利局负责本项目取水许可的监督管理。你单位要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要求,做好取用水管理工作,及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每年年底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的用水计划,严格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取水,认真做好取用水统计、台账等用水管理工作。

(五)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报送验收材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附件:1.淠河总干南岸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取水许可申请书

      专家评审意见.pdf
          取水许可申请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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