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印发《六安市取水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运维管理办法》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水资源科发布时间:2023-09-11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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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根据《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以及安徽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要求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六安市取水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运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我市于2015年开始推进水资源取水在线监控系统体系建设,目前已逐步实现年取用地表水大于(含)5万立方米或地下水大于(含)3万立方米的非农业取水户取水在线监测全覆盖,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了重要支撑。为保障系统长期稳定运行,提升数据质量水平,提高水资源精细化管理能力,制定了该《办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6月下旬,市水利局水资源科完成《办法》初稿编制,6月20日至7月19日征求了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水利(水务)局及社会公众意见,进行修改完善,8月11日局政策法规科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后,进一步修改完善,9月11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升六安市最严格水资源监管能力,规范取水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为水资源税征收和用水总量统计提供基础和数据支撑。

五、主要内容

(一)建设要求

覆盖范围:

非农取水口:100%安装计量设施;

重点监测对象:

年取地表水≥5万立方米或地下水≥3万立方米的非农业取水户;设计灌溉面积≥5万亩的中型灌区。

数据接入:所有监测数据需接入省级水资源管理系统。

技术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技术标准,确保设备兼容性和数据互通性。

(二)职责分工

市水利局:负责全市系统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

县(区)水利(务)局:

建设与运维:落实辖区内系统建设、日常维护及故障处理(年故障率≤5%);

日常监管:逐日查看平台数据,每月现场检查并建立巡查台账;

设备管理:对报废设备按固定资产规定处置,禁止私自拆卸或挪用;

督促责任:确保取水户依法安装、定期校验计量设施。

取用水户责任:依法安装合规计量设施,配合监控设备安装及维护;禁止故意断电、损毁设备等行为。

(三)数据管理

“一数一源”原则:

在线监测数据、水资源费征收水量、统计系统填报数据等需保持一致,避免多头录入导致误差。

保密要求:涉密数据按国家保密规定管理。

(四)资金保障

县区水利部门需与财政部门协调,将系统建设、运维经费纳入预算,确保新建取水户及时纳入监控体系。

(五)监管与考核

违规处理:

行政责任:因管护失职导致设备丢失或损坏的,追究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

用户责任:取水户破坏设备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考核机制:系统建设和运维纳入年度考核,影响县区水资源管理评价结果。

六、创新举措

《办法》明确各县区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辖区内取水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任务、运维管理、数据传输等工作。取用水户应当依照国家技术标准安装计量设施,并定期校验,确保计量设施正常运行。

七、保障措施

加大考核力度,各县区取水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和运维管理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加强资金保障,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申报取水在线监控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等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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