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水利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水政支队发布时间:2022-12-29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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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水利厅的大力指导下,六安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依法治水管水取得新成效。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线,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一是局党组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修课,2022年,召开16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二是举办局机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入脑入心。三是全面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学习宣传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水利行业“八五”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全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培训计划,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专题学习。综合使用传统方式和新型融媒体手段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扩大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市水利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落实落细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盯紧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在2022年度全市水利工作会议上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3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研究涉及法治建设的4个重要事项,并带头作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制定《2022年六安市水利局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考核,切实推动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工作安排的重要内容。

(三)切实履行法定职能职责。持续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局现有行政权力事项共76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14项、公共服务事项17项。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全面落实“好差评”制度,继续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深做实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2022年,市水利局政务窗口受理事项77件,群众满意率100%。全市取水许可证全部实行电子化,2022年,办理取水许可证144个。积极开展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行动,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全覆盖。深化招投标领域改革,水利建设项目基本实现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等全流程电子化运行。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市水利局调整河道采砂许可事项、取水许可事项实行优化审批服务。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取水许可两项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窗口,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统一出件,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四)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2022年市水利局制发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按时报备并顺利通过备案审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定印发《六安市水利局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通知》,对2022年6月20日之前由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彻底清理。根据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妨碍民营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有针对性的对相关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将排查结果及时反馈。2022年共清理了32个规范性文件,其中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4个,市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8个。

(五)始终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我省程序规定,从源头上防范和应对风险。一是严格履行法定决策程序。依照《中共六安市水利局党组议事规则》《六安市水利局“三重—大”事项集体决定制度》等制度要求,坚持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把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法治保障融入到各项决策中。2022年共召开局党组会14次,集体讨论决定重大水利规划、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投资安排等重大事项。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定印发《六安市水利局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审必审,2022年,完成合法性审查15件。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我局聘请1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市水利局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我市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制定印发《六安市水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方案》。举办全市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并组织我市水行政执法骨干参加省水利厅举办的水行政执法能力培训班,共培训100余人;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管理,2022年全市水利系统31人通过考试获得执法资格。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开展全市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实现全覆盖现场督查。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2022年,全市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94起,结案率100%。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水利行业扫黑除恶斗争,深化河道采砂、水利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有效应用,我局水行政执法人员、行政职权、行政处罚案件等信息录入完整准确,强化对水行政执法工作全方位、全流程监督。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与诉讼,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能力与质量,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2022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组织开展全市水事隐患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化解工作,2022年,我市未发生水事矛盾纠纷。开展信访积案摸底排查工作,实行台账管理,落实包案,逐一销号。2022年,妥善处理各级各渠道群众信访135件,信访态势平稳。

(八)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制定印发《市水利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细化责任,明确分工,建立全链条、闭环式的责任落实体系,层层传导压力,抓好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持续深化水利廉政风险防控,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廉政档案,2022年,全局共排查出风险点914个,其中领导干部68个,含26个高风险点,建立科级干部廉政档案39份,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47份。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贯彻落实《安徽省水利监督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二是自觉接受和及时回应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完成14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任务,实现按时办结率、沟通率、代表委员满意率“三个百分百”。组织办理12345监督举报平台群众投诉104件,确保回应涉水热点问题不缺位、不失声。三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2022年,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件、政府信息1014条,答复依申请公开4件,保障群众知情权和政府公信力。

(九)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完善水利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通过简化审批、优化流程,制定《行政审批运行流程图》、《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规定(试行)》、《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对政务服务事项各类要素明确规定,方便群众办事。全面完成全程网办试点工作,做到“零原件、不见面”,政务服务事项基本要素实现省、市、县三级实行统一,采砂许可证效力中止或恢复等5个事项被列入全省水利系统复制推广。推进“一屏通办”改革,我局20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掌上办”。深入推进长三角“一网通办”和“跨省通办”,我局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皖事通长三角政务服务地图,其中河道采砂许可证和取水许可证全面采用电子制证,采砂许可证实行线上线下融合、数据同源、同步更新,取水许可全面应用电子证照,方便群众线上办理线上获取证照。用好江淮大数据中心六安市子平台,我局电子政务项目实现“应统尽统”,在江淮大数据平台共编制45个数据库表,积极推进城市大脑“共建共治共享”。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水利建设各方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持续推进失信主体修复信用。健全“互联网+监管”机制,提高智慧监管效能,认领并编制市级检查类实施清单16项,编制占比100%,及时录入监管行为数据,年度内监管行为采集上报覆盖率达100%。

二、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对标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决策部署,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还存在短板和弱项: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仍需持续深化、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二是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执法保障和能力建设仍需大力提升。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市水利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持续加强水法治建设,为加快推进新阶段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是深入实施水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强化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断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二是强化水利法治管理,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推进水利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监督、支持和法治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水利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三是推深做实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八五”水利普法。四是建立健全全市水利行业扫黑除恶斗争长效常治机制,持续推进行业清源。五是加大水事违法行为查处、水事矛盾纠纷调处力度,营造平安水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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