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水利局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情况的公告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关于贯彻水利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皖水保函﹝2018﹞569号)》的有关规定,2020年5月7日我局受理了金寨协能大湾1.5MWp分布式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的申请。现将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0年5月9日-2020年5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64-3339115(六安市水土保持中心)
通讯地址:六安市皖西大道185号
邮 编:237000
序号 |
水土保持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生产建设 单位 |
水土保持设施报告编制单位 |
受理 日期 |
1 |
金寨协能大湾1.5MWp分布式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示范项目 |
金寨县 |
金寨协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 |
2020年5月 |
附件:
金寨协能大湾1.5MWp分布式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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