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12-12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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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第3号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长江、淮河流域非法采砂和侵占岸线等破坏生态问题仍然多发,2021年以来,我省法院一审审理的长江流域安徽段非法采砂案件多达296件。

二、整改实施主体

六安市水利局

三、重点措施

(一)强化河湖水域岸线日常监管,提高采砂管理“人防+技防”监管水平,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并查处侵占水域岸线、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

(二)加强与司法部门的信息沟通,梳理分析近年来非法采砂案件类型、发生区域等信息,查找监管漏洞,完善监管措施。

四、目标任务

加强水行政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和侵占岸线等违法行为。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一是强化河湖水域岸线日常监管,提高采砂管理“人防+技防”监管水平。1.“人防”方面:我市建立专职巡查队伍,从事淮河采砂巡查,霍邱县河道管理中心负责淮河现场采砂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并且史河入淮处设立杨台豫皖联合采砂执法基地。在淮南、阜阳、六安三市交界水域设置一艘执法船,组织执法人员不间断日夜巡查;2.“技防”方面:利用淮河视频监控系统、无人机等方式,通过图片对比分析,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工作;3.加强非法采砂打击力度,2024年以来已组织开展“蓝盾2024-元旦、春节”、全国“两会”、“清明”“五一、汛期”“蓝盾-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专项整治行动,有力遏制了我市非法采砂行为的萌芽态势;4.市水利局定期安排人员进行监督检查,2023年度市级共出动巡查人员310人次,印发通报12份,2024年度市级共出动巡查人员189人次,印发通报6份,河道采砂监管力度不断加强。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沟通。1.市水利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六安市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2.市水利局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水资源+检察官”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3.每年均组织开展水行政执法培训、讲座等活动;4.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河道采砂(疏浚砂综合利用)专项督查的通知》;5.与市司法局转发了《安徽省水利厅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关于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开展2024年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涉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未发现水行政执法工作存在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以来,我市非法采砂违法案件发生率逐年下降(2022年办结90件,2023年办结56件,2024年至今办结26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128030

电子邮箱:1486642300@qq.com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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