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市安全生产约谈会精神
做好全市河道采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质安站 发布时间:2020-08-13 08:42
字号:

各县区水利(水务)局,局属各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生产安全事故频发,造成大量人员伤亡。7月7日,市安委会对霍邱县、舒城县政府、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开展安全生产约谈,市水利局参会。其中二起发生在河道内事故:

1月28日,霍邱县淮河流域发生一起打捞采砂沉船过程中毒窒息事故,造成4人死亡,省政府已于4月份提级调查。

6月13日,舒城县晓天镇1名非法采砂人员被山洪冲走死亡,虽未定性为生产安全事故,但非法采砂石行为不能忽视。

当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河道采砂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市安全生产约谈会精神,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河道采砂安全管理,切实抓好责任落实。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砂石需求居高不下,加之河道采砂量严格限制,一些地方出现河道无序采砂、私挖乱采等问题,严重影响河势稳定和防洪、航运、供水安全,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河道采砂安全监管,按照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辖区内有采砂管理任务的河道,逐级逐段落实采砂管理安全监管责任人,加强现场安全监管。督促采砂单位做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安全管控要求,全力抓好河道采砂安全管理,切实履职尽责。

二、严格执行河道采砂及水上作业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对不具备河道采砂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河道主管机关应坚决不予批准其采砂活动;严格执行禁采区规定,凡达到禁采期标准的河流,所有砂场必须立即停止采砂作业,河道内的采砂船要上岸固定,其他采砂机械要撤离河道管理范围,所有河道内成品料和弃料必须清除到行洪区以外。对于还没有进入禁采期的河流,采砂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采砂船上作业人员必须穿着救生衣方可进行生产。所有已取得许可的砂场,必须按照规定设立警示牌、公示牌。对于违反上述要求的砂场,应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同时,要加强对河道内开采砂坑的安全管控,短时间内难以有效填平的砂坑,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人员溺水。

三、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河道采砂监管巡查制度,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问题多发区域和重要时段加大巡查频次。强化对禁采区和禁采期的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杜绝以整改代替处罚、以处罚代替监管的现象。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高压严打态势,全面清理河道内非法采砂,做到停止非法采砂作业、清除非法作业机具、清理河道内堆积砂石。充分利用河长制湖长制平台,在河长湖长的统一领导下,统筹有关部门力量,建立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检查、联合执法、案件移交等制度。做好打击非法采砂中的扫黑除恶工作,及时发现移交问题线索,并配合公安等部门做好后续调查取证和查处工作。坚持日常执法与重点打击相结合,适时开展执法打击和专项整治行动。

四、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对采砂业主及其经营人员的安全教育,促使采砂业主树立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主体意识,通过与采砂业主签订河道采砂安全生产责任书等形式,不断强化其安全意识,压实其安全责任。应加强采砂管理队伍建设,落实河道采砂监管和执法力量,进一步充实采砂管理人员和执法队伍,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落实执法经费,加强队伍培训。

 

 

2020年7月15日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