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西日报:我市累计巡河巡湖近20万次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河长办综合科 发布时间:2020-07-01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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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生态六安”之路,全面建成市县乡村四级河长湖长体系,河湖生态明显改善,河湖管护有力加强,河湖水质持续向好,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强化,河长湖长治水成效初步显现。
  全面建成四级河湖长体系。全市所有河流、渠道、湖泊、水库分级分段设立河湖长,共设立市级河长10名、县级河长85名、乡级河长977名、村级河长2156名(均含总河长),同时对设立县级河长以上的河湖明确了副河长单位,安排了环保、水利技术负责人作为治水管水技术参谋,形成了全市河湖治理管护的“河长责任链”和“治水共同体”。
  建立完善工作制度体系。先后建立完善了河长会议、职责分工、工作督察、河长巡河、交办督办、工作考核、信息报送、信息共享、工作暗访、投诉举报事项办理等10项工作制度,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有力地保障了河湖长制各项政策的落实、任务的实施、行动的开展。
  压紧压实河长湖长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对河湖全面把脉问诊,编制了“一河(湖)一策”,成为河湖长的履职指南,更成为河湖长履职清单。2018年起,依据“一河(湖)一策”,结合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为每名市级河长“量身定制”年度任务清单(正面清单、负面清单),以总河长令形式下发,让河长任务清单成为每名河湖长履职的责任状、军令状,这在全省也是首创。三年多来,各级河湖长认真巡河履职,市级河湖长累计巡河巡湖70余次,县级河湖长累计巡河巡湖1469次,乡级河湖长累计巡河巡湖44843次,村级河湖长制累计巡河巡湖152930次,累计下发问题交办单375件,处理涉河湖问题3841个。
  严明严实成员单位职责。我市在省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增加了组织部、宣传部、督查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城管、灌区管理总局等成员单位,明确了具体职责,并明确9个部门为副河长单位,协助河湖长抓好责任河湖治理管护任务。去年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了成员单位及成员单位职责。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22家。
  畅通公众参与监督渠道。通过竖立河湖长公示牌、开通河湖长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及时公示河湖长信息及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全市共竖立河湖长公示牌市级40块、县级242块、乡级909块、村级3072块。同时一些县区还聘请了老村干、老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为河湖日常管护监督员,参与河湖管护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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