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9年度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再获省水利厅通报表扬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水资源科 发布时间:2020-02-27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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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水利厅对全省2019年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进行了通报,我市再次获省厅表扬肯定。2019年,我市各级水行政执法机构日常巡查监督河道长度累计16.69万公里,巡查监督水域面积累计1.83万平方公里,巡查监管对象0.49万个,出动执法人员2.56万人次,出动执法车辆0.86万车次,出动执法船只0.03万航次。执法巡查中发现和制止水事违法行为2615起,查处水事违法案件760件,占全省35%,位居全省第一,罚款766.39万元,水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强水行政执法统计管理工作,成效明显。一是领导重视。局领导高度重视执法统计工作,每月听取汇报,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经费,保障执法统计工作。二是落实制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水利统计管理办法》和《水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制度》,统计工作规范、有序。三是落实专人。市及各县区均落实一名专职人员专门负责执法统计工作,建立工作QQ群,及时进行协调沟通,保障上下工作联系畅通。四是加强巡查。2019年巡查监督河道长度累计16.69万公里,较2018年增长35.7%。五是及时结案。做到案件及时查处、及时立案、及时办结,办结率逐年提高,2019年较2018年提高一个百分点。六是把握节点。对照省厅报送进度要求,提前布置到各县区,保持月度、季度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按时上报。七是加强培训。鉴于县区人员变动,采取多种形式交流提高。每年组织开展水政执法统计业务专题培训,使统计人员更加熟练掌握各项统计指标内涵,提高水政执法统计骨干业务技能。八是加强指导。对统计任务多的县区提前通知和提醒,每月时刻在网上跟踪掌握各县区水政执法统计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存疑案件进行现场核查。认真审核每个水事违法案件录入的数据质量,确保统计工作质量符合要求。九是发挥成效。根据每季度汇总统计成果,认真撰写统计分析报告,更加直观从中看到我市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成绩与问题,并及时通报相关县区整改,为提高我市水利执法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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