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建立河湖长制述职机制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河长办综合科 发布时间:2020-10-15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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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六安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河湖长制述职工作的通知》,建立河湖长制述职机制,旨在进一步压实各级河长湖长和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责任,强化履职担当,找准工作薄弱环节和努力方向。

根据《通知》要求,县级总河长、市直有河湖治理与管护任务的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需向市级总河长进行述职,设立市级河湖长的9条河流、2座湖泊的县级河湖长需向相应的市级河湖长述职。述职内容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决策部署、履行自身职责、重点工作推进完成、存在问题等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述职力求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数据精确、语言简练。

述职实行书面述职和口头述职相结合的方式,在每年的市级总河长会上进行,述职对象需提交书面述职材料,口头述职对象由市河长办根据河湖长制重点工作部署情况提出意见,报市级总河长确定。市级总河长、市级河长将分别对述职对象的履职及述职情况进行点评,述职对象需根据点评意见切实做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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