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发布第2号、第3号总河长令
吹响纵深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号角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河长办综合科 发布时间:2020-04-30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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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级总河长孙云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级总河长叶露中联合署名签发我市第2号、第3号总河长令。

第2号总河长令发布了《六安市2020年市级河(湖)长任务清单》。任务清单针对11个市级河湖的现实问题,依据“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逐河逐湖明确了10位市级河湖长的年度重点任务。任务清单区分为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正面清单列出我市9条市级河流、2个市级湖泊的108项管护任务,并明确了任务牵头单位;负面清单列出了河湖开发利用中的禁止性事项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明确了责任单位。任务清单的发布,进一步压实了河湖长的组织领导责任,压紧了成员单位的部门责任,为市级河湖长解决责任河湖问题提供重要参考,并作为2020年度市级河湖长护河治水的责任书、军令状。

第3号总河长令发布了《六安市河湖“清四乱”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和《六安市示范幸福河湖建设行动方案》。方案就加强河湖水域岸线保护、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和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幸福河湖两项年度重点任务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明确了方法步骤、时间节点和标准要求。两个行动方案是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推深做实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响应“建设造福人民幸福河”伟大号召的重要实践。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以高度的政治站位,连续两年联名签发总河长令,进一步树立了纵深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全面加强河湖管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鲜明导向,吹响了打造皖西幸福河湖的强力号角,激发了各级河长湖长管水治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全面提升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强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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