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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信息公开 > 市水利局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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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安市水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深入推进水利政策公开。围绕水资源管理、水旱灾害防御、河湖长制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节水型社会建设等重点工作,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400余条,其中政策文件及配套解读材料6条。二是不断强化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完成2025年版权责清单、公共服务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调整更新,并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公开行政许可办理结果48件、行政处罚4件。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费清单公开。三是着力提升解读咨询水平。坚持政策解读与文件发布同步推进、咨询回应与群众需求同频共振,年度发布解读材料3篇。健全咨询回应机制,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政务新媒体留言等咨询渠道,建立“诉求收集—快速转办—限时办结—结果反馈”闭环体系。打造“政府开放日”品牌活动,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组织开展节水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增强公众对水利事业的认同感。

      (二)依申请公开

      用好依申请公开平台,线下件及时录入平台,建立健全规范的办理流程,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5件,线上3件,线下2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策文件库标准化管理,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更新政策文件,本年度新发布市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其他重要政策文件8件,统一规范文件网页版格式和下载版格式。坚持先审后发、多层把关,对拟发布政府信息严格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定期开展涉敏涉隐私信息排查,及时清理无关无效文件,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公开渠道布局,以局门户网站为核心阵地,同步依托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构建“一网主导、多端联动”的公开矩阵,实现政策信息多渠道、广覆盖发布。2025年度办理12345热线平台等群众诉求152件。

      (五)监督保障

      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科室职责分工,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定期研究解决工作难点问题。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全市水利系统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加强对县区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指导;安排专人参加市级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存在问题改进情况:一是精简主动公开目录。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更好地满足群众需要,结合水利部门实际,优化整合栏目内容,及时清理失效冗余信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二是拓宽公开渠道。综合运用新媒体、报刊、电视等多种媒体载体宣传水利政策、报道水利政务资讯,开展多种线下政策宣传活动,进农村进企业进高校开展宣传,扩大宣传面。 

      2025年度存在问题: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部分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够,对政策背后的决策考量、实施成效等解读不够透彻;二是政务新媒体传播力有待提升。

      下一步打算:我局将针对短板弱项,精准发力、补齐差距: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聚焦水利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二是创新传播方式方法,加大政务新媒体内容创作力度,打造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产品,扩大政策传播覆盖面;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专业化水平,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水利事业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六安市水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六安市水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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